摘自证券时报 2014年8月8日
随着互联网金融产业规模的快速升级,地方政府对其也愈发重视。昨日,上海市政府公布了《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明确表示要把上海建成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高地。
《意见》共分为20条,指导思想突出四个“坚持”,即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坚持鼓励金融创新,坚持营造发展环境,坚持规范健康发展。
政策支持方面,《意见》表示将加大支持力度,促进互联网金融集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申请有关业务许可或经营资质;支持电子商务平台等大型互联网企业在上海设立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新型金融企业。
在资金上,上海打算通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新兴业态和创新模式予以重点支持;对有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方面认定,并享受相关财税优惠政策。
此外,上海还将探索设立主要投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早期创业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鼓励各类机构投资有发展潜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尤其是,《意见》中提到,将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