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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解除限售存量股转让超1%不作异常交易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时间:2014/4/17 11:29:20  

 

                            摘自证券时报 2014年4月17日
    上交所近日发布《关于取消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等业务限制相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上市公司股东在一个月内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接近、达到或者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的,不再作为异常交易行为予以监控。
  《通知》发布后,上市公司股东一个月内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超1%时将可以自主选择通过竞价交易或是大宗交易方式进行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不再有特别限制。但是,股东在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时仍应按照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通知》并不涉及股份限售和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权益变动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仍应遵守上述规定,在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或其他股份每达到5%时依法停止交易,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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