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券帐户 :
1、以前已办理过挂失,而帐户内尚余部分转配股及职工股怎么办?
答:应该先将挂失过的帐户由原指定交易证券公司解冻,然后办理挂失转户。
2、某投资者申购新股并已中签(或者当天完成送配股,而新增部分尚未上市),而后又遗失帐户怎么办?
答:可以作为一般的挂失转户处理,新股和配股新上市的数据在上市后第二个交易日自动转入新帐户。
3、证券帐户是否可以只销户不转户?
答:可以。但是该帐户内不得有股票余额。
4、两个投资者之间是否可以办理非交易过户?
答:只有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证券馈赠、分割、继承才可以办理非交易过户。
5、投资者身故后,其证券如何处理?
答:可以在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后到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办理非交易过户。
关于证券交易
1、什么是集合竞价?
答:在每个交易日的规定时间段内(上午9:15-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在规定的涨跌幅范围内,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证券交易所电脑交易系统对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的过程称为集合竞价。
2、委托未成交,是什么情况?
答:原因1:您的委托有无进入交易的主机?如您填写的委托本身就是无效的委托,会遭到交易所电脑主机拒绝,或由于其他原因,您的委托没有进入交易所的电脑主机。
原因2:当您填写委托申报时,您申报的价格可能是参考了当时行情显示的价格,但该价格与实际委托系统撮合交易的市价存在一个时间差。当您的委托报入交易所电脑主机时,实际的撮合价格可能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而,行情显示的价格只能作为填写委托价格时的参考价。
原因3:申报时间内,没有跟您的委托相匹配的申报价位或申报数量。
3、停牌期间所作委托是否有效?
答:有的营业部采用将委托储存在本营业部的电脑委托库内,等下午复牌后,再替投资者一并输入交易所电脑主机配对系统,有的营业部还改进了电脑委托系统,一旦发生上述情况,可通过电脑语音提示。
4、每日休市期间电话委托是否为有效委托?
答:上午收市后,中午开市前的电话委托,大部分证券营业部都将其作为有效委托,不管这类委托涉及的股票是否上午停牌。
营业部的电脑在这个时段接受了客户的委托后,即将委托信息储存在营业部电脑系统内,一开市,营业部的电脑即自动将储存信息发送到交易所电脑主机。
但如果是上午交易时段输入的电话委托,而该股票上午正好为停牌时间,那么,这些委托尽管由证券营业部受理并报入证券交易所的电脑主机,由于证券交易所即将此类委托视为无效委托,故应为无效委托。
很多证券营业部同样受理每日收市后的客户电话委托,这类委托同样储存于营业部电脑内,等第二天开盘后,证券营业部将其作为集合竞价报入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
5 不成交也应有交割单吗?
答:所谓交割单是作为委托成交的交收凭证,交收凭证的前提条件是首先有成交,才有用于交割的交割单。因此,没有成交的委托是无法打印交割单的。
6、投资者如何办理或变更指定交易?
答:投资者要进行证券买卖,应当首先选择一家证券营业部为指定交易的代理机构→证券营业部将审核投资者的身份证和证券帐户→签订《指定交易协议书》→由券商向本所电脑交易系统申报,指定交易申报一经本所电脑交易系统确认即生效。本所于当日闭市后通过成交数据传输系统将已确认生效的指定交易数据传送至相关证券营业部,指定交易生效后,投资者即可在新营业部进行买卖。整个过程可以即时完成。
若要变更指定交易,必须先在指定券商处由券商办理撤销指定交易手续,在券商审核其无交易交收责任后,由券商办理指定交易的撤销,指定交易撤销后,投资者即可到新的营业部重新办理指定交易手续。
7、指定交易在什么情况下不能撤销?
答:不能撤销的几种情况:(1)当天有成交;(2)当天有委托,未成交;(3)登记公司认为不能撤销的情况;(4)新股认购期内不能撤销。在证券公司能够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可以在其联通席位撤销指定交易。
8、投资者 指定交易为何指定不了?
答:有以下两种情况:开户代理点从登记公司领到帐号,当天即发放给投资者的,这些帐号当天指定不了;另一种可能是该股民的帐户被别家券商误指定了,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打68809608查询。
9、在指定交易中,营业部是否可以增收附加费?
答:按规定,证券营业部除了向投资者收取标准佣金、印花税、过户费外,还可以收取委托手续费。因为异地证券营业部(上海地区除外)可能需要拨打长途电话或其它通讯方式,将投资者委托买卖股票指令下达至上海证券交易所,故证券营业部可以酌情按每笔不超过5元的标准收取委托手续费;若委托买卖债券则按每笔不超过3元的标准收取委托手续费。
10、本地股民是否可以在异地买卖股票?
答:可以。只要拥有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发放的股东帐户,就可以全国范围内自选一家券商办理指定交易,并进行证券买卖活动。
11、PT股票如何转让?
答:按股票有关规定:委托转让时间为:每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不参与集合竞价。投资者的申报转让价格范围,最高以前周五收盘转让价 5%涨停价为上限,没有跌停限制。股票在委托转让时间内不显示行情,投资者直至收盘才能得知该日PT股票的撮合成交价,亦即收盘价。投资者可以此来判断转让是否成功。
12、PT股票成交价如何算?
答:“PT股票”收盘价的产生原则与集合竞价撮合规则基本一致,即在申报时间内,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的申报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排序,并根据以下三个原则确定一个基准价格,作为当日的收盘价。(1)能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位;(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必须全部成交;(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4)如果满足上述条件的基准价格有多个,则取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平均值作为成交价格。
关于新股申购、配股
1、帐户卡丢了,还能配售新股吗?
答:可以同证券营业部协商,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向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申请,要求对挂失的证券帐户卡予以暂时解冻,只有这样,才可保证您能用挂失的帐户进行新股配售(流通市值在哪个证券帐户卡,投资者就必须用哪个证券帐户卡申购新股)。
2、新股认购电话委托无效,该如何处理?
答:可以进行柜面委托或营业部自助委托。
3、如何查询新股配号情况?
答:上交所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新股申购查询声讯电话服务,号码是16883006,外地投资者请加拨区号021。
投资者也可到办理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查询。
4、配股漏配是否可以补?
答:如果您拥有配股权,就可以自主选择配股或者放弃配股,若不愿放弃配股权,就必须在配股挂牌期(一般情况下,配股挂牌期为10个交易日)参加配股,过了配股期就作为自愿放弃处理了,不能补配缴款。
5、投资者在配股期内完成了配股申报,并且存在券商处的资金也已扣划,实际余额并没有增加是怎么回事?
答:可以向券商查询交易纪录来证实是否配股成功。如果交易纪录内确实没有配股成功的纪录,券商应归还其当时被扣划的资金。
6、某股民完成了新股认购并已中签,而后又遗失了帐户怎么办?
答:可以作为一般的挂失转户处理,新股和配股新上市的数据在上市的第二天自动划入新帐户内。
7、股民在某天申购了新股但又撤销了指定交易,如何查找该股民的新股数据?
答:股民的新股数据传送给申购席位,可以在申购席位上查询。
8、重复申购新股资金被双倍冻结,为何不能撤单?
答:新股发行公告中明确规定申购新股不能撤单。如果投资者误操作,导致新股重复申购,上交所的电脑主机除了接受并确认第一次新股申购的委托指令外,也接受新股重复申购委托指令,但不确认此笔委托指令,并在新股申购结束后,将其视作为“无效委托”处理。
因此,绝大多数证券营业部就是这样设置柜面委托系统的:投资者重复申购新股,就重复冻结新股申购款。如果投资者在交易时间内发现误操作,可以马上找营业部工作人员反映,并要求将重复冻结的新股申购款手工“解冻”。
9、上网申购新股须注意什么?
答:首先,投资者要弄清申购新股的几个步骤:
- 新股发行当天(T日),申购者在指定时间内通过柜台(或电话)委托,跟据发行价和申购数缴足申购款,申购在发行日当天结束。
- T+1日,各证券部将申购资金划入清算银行的主承销商开立的申购资金专户。
- T+2日,交易所和主承销商核查资金情况,确定有效申购帐户和申购数量,并将有效申购数据及申购配号记录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 T+3日,公布中签率,申购者到证券部确认申购配号,当日摇号抽签,根据中签情况进行申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中签结果通过交易所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 T +4日,公布中签号,各营业部返还多余申购款,申购资金解冻。申购者根据公布的中签号核对结果。
其次,由于申购新股涉及的环节较多,投资者的疑问也较多,下面几个问题也值得投资者关注:
- 每笔委托不少于1000股并且是1000股的整数倍。申购下限是1000股,申购必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其次申购上限,具体在发行公告中有规定。委托时不能超过上限,否则被定为无效委托无法申购。
- “委托已成交”不等于申购成功
一些股民在用电话委托申购新股时,将电话委托申购新股时,将电话委托里传出的“您的委托已成交”误以为自己的申购已成功,已得到所需之新股。
实际上,此处的“委托已成交”只能算申购委托进入交易所电脑主机,能否申购得到新股还须查验委托是否中签。
- 申购编号(合同号)不是申购配号
实际上,申请编号(合同号)是证券营业部配给客户的流水号,并非申购配号。申购配号由交易所电脑统一产生。
- 投资者如何知晓申购配号
各营业部做法不同:有的证券营业部打印交割单,有的营业部不打印交割单。
- 有的证券营业部将申购配号和相应股东帐号张贴出来,申购者只要去查一下就可知晓。
- 有的营业部则采用打印交割单的方式,即在新股申购后的第三天即T+3日可以打出一张新股的配号,如申购股数>1000股,则在申购配号上顺加即可。
- 如何从资金变化上,判断是否中签
投资者可以看自己的资金的变化情况,判断是否中签。
T+4日,申购结束后第4天,申购资金返还投资者的资金帐户内。投资者可到证券营业部检查一下自己的资金帐户。如果新股申购款已全部到帐,说明未中签,若中签返还的申购资金则减少相应一部分。
- 新股申购期间不要撤销指定交易
如在新股申购期间撤销指定交易,申购资金仍返还给原申购席位,只会给投资者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怀疑券商作手脚是多余的
有不少投资者担心券商会在申购中使调包计。这种担心是不切实际的。一、新股申购中签后,交易所主机直接按中签新股记入投资者证券帐户,券商无法更改。二、如果投资者有疑问,也可在新股上市后,通过查询交易记录,取得证据。
10、申购新股所得配号为何大于总配号?
答:由于每次申购新股并不是从1号开始配号,故投资者是有可能得到大于配号总数的申购配号的。
11、为何在新股申购期间,投资者最好不要办理挂失转户手续?
答:这样做的后果是,投资者会在新股上市当日,无法抛售申购到的新股。因为根据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的业务规则,投资者一旦申报挂失转户手续后,老帐户将同时予以销户。如果在申购新股期间办理挂失转户,一旦老帐户申购中签,由于老帐户被注销,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只能在新股上市的当天晚上,将所有办理过挂失的老帐户的数据进行转户处理。这样,登记在老帐户内的新股就无法在上市首日卖出。如果万一在新股申购期间遗失帐户,则投资者不妨在营业部先办理证券帐户挂失冻结手续。待新股上市后,再办理帐户转户手续。
12、配股、转让、转配三者有何区别?
答:股票是所有权凭证,是持股人对公司的直接投资。股东不能直接退股,但可以到股票市场将股票转让。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上买卖股票就是相互转让股票的行为,但在我国现有股权结构中的国家股、法人股,按证券法规有关条例规定,是暂不上市流通的,即不能在二级市场上买卖。然而,国家股、法人股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转让。如陆家嘴在93年4月(上市前),将3000万股国家股以2.90元/股的价格按1:2比例,向个人股东定向转让,后来,申能、原水等公司上市后,也曾向个人股东定向转让过国家股东、法人股东的持股。目前,资产重组案例中,股东转让更是目不暇接。配股,简单地说,就是已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为扩大经营,进一步筹措资金,向原有老股东按一定比例出售新股。但实际上,国家股、法人股东往往由于种种原因,全部或部分放弃配股权并向个人股东有偿转让配股权,这样就产生了转配股。按规定,转配股暂不能上市。根据“同股通权”原则,转配股同样能享受公司分红派息的权利,只是转配股及由其衍生出来的红股、配股,均不能上市流通,什么时候能上市流通,由中国证监会定。
13、730XXX、741XXX、737XXX、747XXX这些代码有何不同意义?
答:关于类似问题,确实有不少投资者不理解,现将这一现象解释如下:
第一种:投资者参与新股上网定价发行时,必须在新股申购当天(T+0)先缴存足额申购款,然后以代码730XXX申报,在新股申购第二天(T+2),由上证所的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与新股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一起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给予连续配号,由于每个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无效申购一律剔除。因此,上证所以代码741XXX作为有效申购配号发送至各证券营业部。
第二种:投资者参与二级市场新股配售时,不需要在新股配售当天(T+0)缴存配售款,可以根据《新股招股说明书》前一天收盘的二级市场流通证券市值(满1万元市值可配售新股1000股,满2万元市值可配售新股2000股,以此类推。)相对应的配售权进行配售,配售代码737XXX,但有关规定允许投资者以新股配售上限(超过实际配售权)进行配售,只不过在配售结束后,由上证所剔除超出部分的无效配售权。
还有一点必须再说明一下,诸如老基金、国债、企业债券、非上市流通股票等都不计入流通市值范围内,有些投资者可能不清楚这点,以致造成自己计算的流通市值相对应的配售权与实际有效配售权不相等,上证所对超出实际配售权的无效配售部分也予以剔除,只对实际有效配售部分给予连续配号,并以代码747XXX作为有效配售配号发送至各个证券营业部。
14、新股申购以及新股配售结果还未揭晓,可以办理转指定交易吗?
答:上证所规定:在新股发行期间,不允许投资者办理撤销或转指定交易手续。主要原因有:若投资者配售新股1000股,并且中签了,则原指定营业部由于该投资者已办理撤销或转指定交易,可能无法通知其前来补缴中签款,从而导致投资者错过了中签机会;若投资者申购新股10000股,只中签1000股或者未中签,该投资者仍需要到原指定营业部领取未中签新股申购款。
事实上,投资者无论是进行新股申购还是新股配售,在新股发行期间办理了撤销或转指定交易,投资者仍必须到原指定营业部办理清算交割手续(包括拿申购配号或配售配号、缴纳中签款或未中签申购款返回等)。
15、基金帐户能否参与新股配售?
答:上证所与深交所在统计二级市场新股配售流通市值时,是不统计基金专用帐户内的证券投资基金流通市值的。也就是说,基金专用帐户买入证券投资基金,是没有二级市场新股配售权的。
16、撤销指定交易没有办理,怎么参与二级市场新股配售?
答:虽然撤销了指定交易,但仍拥有二级市场新股配售权,只不过此新股配售权暂时保留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如果想要参与二级市场新股配售,只需要该日在证券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手续,即可参与。
关于证券查询
1、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是否接收投资者查询证券余额及交易记录?
答:投资者应当在其指定交易的券商处查询证券余额及交易记录。如查询指定交易前的历史交易记录,应当委托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向登记公司提出查询申请。
2、从未卖出过证券,但是为何帐户内找不到原始的基金、职工股?
答:投资者未在上市前办理证券登记手续。遇到这种情况,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办理补登记手续。
3、投资者帐户为何不能办理指定交易?
答:有两种可能。有可能是开户代理机构从登记公司领到帐号,当天即发放给投资者的,这些帐号当天不能使用;也有可能该投资者的帐户被别家券商误指定了。
4、无法撤消指定交易怎么办?
答: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该帐户处于冻结状态,一种是该帐户目前还存在回购登记。应该先解冻或先将回购登记撤消,后办理指定交易撤消。
5、法人股余额如何查询?
答:可以通过指定交易证券营业部提出申请查询。
6、国债是按面值还是按手来计算?
答:国债交易是按手计算的,1手为1000元面值;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国债数据是按面值来计算的。
关于现金红利发放
1、法人股红利如何领取?
答:法人股的红利由上市公司自己发放,投资者到上市公司领取。
2、根据上市公司的分红方案有红利可领,但是为何没有领到?
答:一种是投资者将股东大会决议误认为最终的分红方案,其实决议须经过证监会的批准方能生效,所以必须以上市公司红利发放公告为准。也有个别情况,如1998年度梅雁股份红利款作为该股票送股的税收抵扣款项。
3、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如何补领?
答:投资者须到证券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指定交易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款通过清算系统划付给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划入投资者资金帐户。
4、配股期限已过是否可以补配?
答:不可以。
5、投资者如何查找上市公司红利及送、配股方案?
答:可以查找《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上市公司红利及送、配股公告,也可以直接找上市公司了解。
关于国债、基金及B股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集合竞价吗?
答: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市首日参与集合竞价,但从上市第二个交易日起,只参与连续竞价,即连续竞价时间是9:30—11:30;13:00—15:00。
2、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要不要收取过户费?哪些费用需要支付?
答:不收取。
投资者买卖基金仅需支付交易佣金,基金交易佣金为成交金额的0.25%,不足5元按5元计。
3、个人投资者是否可以做国债回购?
答:不可以。国债回购只对机构投资者或券商自营开放。
4、股民要求将国债转托管怎么办?
答:有的股民在转指定时会提出这种要求。其实,记帐式国债,例如:696国债等,都是按股东帐户登记的,在转变指定交易时,国债和股票一样通过G4库自动转入目前的指定交易席位。而实物券我公司是按证券公司席位进行登记的,不设股民的明细帐,无法进行转托管,股民可以根据托管券商所开立的代保管单,到期后在托管券商处兑付。
5、何谓B股T+0回转交易?
答:T+0回转交易、T+3交收制度是上交所制定的B股交易规则,T+0回转交易具体指当日买入的B股股票可于成交后抛出。一些证券公司B股交易中心为方便客户,改进了交易系统,当日买入股票可随时卖出,当日卖出股票资金为可用资金,这完全符合有关规定。
6、投资者的亲属、朋友定居国外,想委托投资沪市B股股票,该如何办理手续?
答:要进行B股买卖活动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开设沪市B股帐户和保证金帐户。
第一步,以境内代理人身份,携带亲属、朋友的境外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亲属、朋友委托买卖B股的授权委托书,到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下面简称“登记公司”)的B股结算会员申请开立B股帐户;
第二步,由结算会员将开户申请传真至登记公司;
第三步,由登记公司审核、确认开立B股帐户资格;
第四步,登记公司确认无误后,为您开立B股帐户(以英文字母“C”打头),并通过结算会员向您提交一份《B股帐户开户确认书》;
第五步,拥有了B股帐户后,您可以在具有B股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开设保证金帐户。由于沪市B股买卖必须用美元现汇结算,因此,您得通知您亲属、朋友将美元现汇汇入该证券公司指定收款银行帐户内;
第六步,将银行回单交至该证券公司,由其确认资金到帐情况;
第七步,拥有了B股帐户、保证金帐户后,您就可以买卖B股了。